根据海宁市水利局上报的《关于要求开启盐官下河枢纽调水的申请》(海宁水利明传〔2020〕4号),经研究决定,从11月28日15:30时开始至11月29日17:00时止,请你们视水情、潮情、工情启用盐官下河枢纽闸泵运行,调活盐官下河水体质量。
请嘉兴市港航、海宁市防指、海宁市港航等相关部门(单位)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复的《盐官下河枢纽放水预警方案》做好相应放水预警信息发布工作,确保船只及人员安全。
抄送:太湖流域管理局,浙江省水利厅,嘉兴市防指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、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、嘉兴市水文站,海宁市防指、海宁市水利局、海宁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、嘉兴南排海宁河道站,江海洋副市长